新疆博湖:检察长进校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博湖县讯(通讯员 闹勇俊报道)为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持续提升在校学生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2月25日,博湖县检察院检察长、博湖中学法制副校长王瑞霞来到博湖中学进行“开学第一课”暨“法治进校园”授课,为初中学生专题讲述未成年人如何自我保护。

课上,王瑞霞以“未成年人如何自我保护”为主题,为同学们讲解了“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三个方面的内容,通过典型案例、现场互动问答的形式,更直观、高效地让学生们了解犯罪的危害以及犯罪对个人和家庭、他人以及社会的负面影响,从而警醒未成年人远离犯罪;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对他人的同理之心,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不做欺凌者和旁观者,勇敢向校园欺凌说“不”;进一步提升了预防性侵害意识和能力,教会他们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何正确分辨一些日常行为对错,最后鼓励同学们持续加强法律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在这一堂生动有趣的“法治大餐”课堂中,博湖县中学的学生们沉浸于检察官的生动讲述,时而惋惜感叹,时而静默沉思。此次法治课堂有真实案例支撑,内容丰富全面,对于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和预防犯罪的法治意识大有裨益。
博湖中学团委书记郭双双说:“检察长的讲课内容深浅得当,通过传授未成年防范性侵害等知识,让学生们知法明理,自护自律。”
博湖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瑞霞说:“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家庭幸福安宁、社会的和谐稳定、民族的兴旺发达。博湖县检察院将继续通过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扩大送法进校园覆盖面,以‘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以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为载体,宣讲法治理念,播种法治种子,以检察能动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