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公安巧用条文法规 妥善化解一起劳务纠纷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通讯员 厚斌斌 陈晓斌报道)今年来,轮台县公安局聚焦“服务警务”“预防警务”,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5月21日,城镇派出所联合社区干部、司法所干部、律师志愿者,巧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功化解一起因劳务引发的矛盾纠纷。

当日17时25分,城镇派出所接到辖区迪那路建筑公司沈金鑫报警,称轮台县志强建筑承包公司经理刘某与其发生劳务纠纷,刘某欠账4.5万余元装修费用不还,请求公安民警帮忙协调。
接警后,民警约麦尔·亚森立即赶到现场,发现双方正在激烈争吵,还有不少工人围观。为及时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恶化,约麦尔·亚森立即上前将二人分开,待双方情绪稳定后,详细询问事情经过。原来,由于刘某向沈金鑫所在的建筑公司提供错了装修设计图纸,导致沈金鑫等人工程装修出现了返工,双方因产生的额外费用引发争吵。
了解清事情原委后,民警约麦尔·亚森联动社区干部、司法所干部、律师志愿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劳务合同的定义、承包人义务以及发包人义务等条文,对涉事双方进行普法教育,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同时,联调小组耐心倾听二人的诉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1小时后,在联调小组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各自退让一步,随后握手言和。一场劳务矛盾纠纷至此化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实施以来,轮台公安一直致力于将民法典宣传融入日常工作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通过“小纠纷”讲述“大道理”,助力群众更好学习运用民法典,为辖区经济发展和企业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