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人民法院:探索“诉源+执源”双治理模式 深入推进枫桥经验 助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通讯员 古丽努尔·如孜报道)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传统的诉讼方式往往难以满足群众对快速、高效解决纠纷的需求,因此,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为法院工作的重要课题。巴楚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这一时代要求,以“枫桥经验”为指引,不断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与发展。
近日,巴楚县人民法院琼库尔恰克人民法庭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纠纷,并在事后积极敦促和协调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使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实现了“诉源+执源”的双治理,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024年1月,琼库尔恰克乡村民艾某家漏水,导致其邻居家也受到浸泡损坏,损失比较严重。事情发生后,两个村民互相吵闹,协商赔偿事宜,因双方意见不同导致矛盾。
纠纷无法自行化解后,村委会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了巴楚县人民法院琼库尔恰克人民法庭法官阿布都沙拉穆·麦麦提。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纠纷无小事,和睦友善的邻里关系是乡村长治久安的基础。为了更好地化解纠纷,法官秉持“案件到我为止”理念,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诉前调解,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并在深入分析案件基础上积极做释法析理工作,通过法官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该案成功化解在诉前,既降低了双方当事人诉累,同时也让邻里之间关系和睦。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案件诉前调解后,法官仍不忘在履行期限即将届满前提醒被告及时履行赔偿义务,被告亦依约向原告支付全部赔偿款,矛盾纠纷得到了一次性、实质性的化解。
该案的办理中,法官充分运用调解的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执前,以“案结、事了、人和”的标准高效化解矛盾,赢得了当事人的肯定和认可。
通过“诉源+执源”双治理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巴楚县人民法院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方面,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了有效化解,减轻了法院的办案压力;另一方面,执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后,巴楚县人民法院更进一步紧盯矛盾纠纷产生“源头”,精准施策以根治为目标,靶向攻坚,努力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性预防、实质性化解、综合性治理,全面推动构建“执源+诉源”治理新格局,跑出执行“加速度”,努力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