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鹰幼“落难”警民携手救助
2024-07-10 20:36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通讯员 李央兰报道)“喂,你好,是萨木于孜派出所吗?我在自家花园里发现了一只小动物,看起来像是猫头鹰。”近日,伊宁县公安局萨木于孜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居民艾力扎提·阿布德热木的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萨木于孜派出所民警杨尚峰迅速赶到了群众家中。经询问得知,该居民在院子里听到了“咕咕……”的异响,随后循声在花园的一角发现了这只虚弱的猫头鹰,它正蜷缩在角落里。民警杨尚峰对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了高度赞扬,并小心翼翼地将这只幼鹰带回派出所,妥善照顾,为其提供了水和食物,民警见这只猫头鹰幼崽没有明显的外伤,推测其可能是与母鹰走散,导致落单。
通过伊宁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侦查大队民警查证,确认这只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随后,食品药品环境侦查大队民警将猫头鹰幼崽带走进行更详细的检查,并计划在其状态恢复后放归自然。
伊宁县公安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市民:若您发现受伤或被困的野生动物,请立即向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切勿直接与动物接触,以免发生误伤或被其抓伤、咬伤。同时,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均为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请及时向林业、公安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