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网促巡 巡网融合正当其时 ----酒泉市试点出租车巡网融合新模式
本网讯(余海兵)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为深化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动巡游出租汽车网约化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需求,2024年5月,市交通运输局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在酒泉市开展“巡网融合”试点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酒泉市申请巡游出租车“巡网融合”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2024年8月6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酒泉市巡游出租汽车巡网融合经营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巡网融合”试点工作,引导我市巡游出租车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减少巡游出租车空驶率,提升出租车行业文明服务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统一行业运营标准。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开展运力评估,科学规划出租车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分担的比例,对出租车运力规模实行总量调控,加强出租企业与网约车平台的对接,鼓励酒泉注册备案的巡游出租车企业、车辆和驾驶员通过备案信息平台开展网约车服务,规范网约车平台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将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并对平台抽成比例进行公布,做到公开透明、明码标价。同时对于开展“巡网融合”出租车实行“一车两用”和“一车两价”,即平台单按照网约平台定价结算,线下单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付费,逐步推动巡游出租车网约化。
二是强化行业监管水平。推动巡网平台企业与行业主管部门数据共享,行业部门依法行使监管职责时,巡网平台企业要主动提供视频、音频等车内证据。依托“互联网+”,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据,建立巡游出租车网约化服务信用体系,加强对违法违规、投诉举报、失信行为、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的记录与应用,作为巡网驾驶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建立驾驶员信用奖惩机制,按照“优车优接、优车优价”原则,对信用良好的驾驶员出租车驾驶员“先派单、多派单、派优单”,对信用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降低派单比例。注重信息安全保护,对巡网平台获取乘客、司机个人信息监管,加强监督执法,对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的平台依法进行查处,保证行业监管执行有力、落地有声。
三是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持续加强驾驶员培训教育,借助线上平台对驾驶员实行“线上+线下”培训模式,通过课堂培训、场景演练、线上视频课等途径对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素养、文明服务规范、安全驾驶行为等进行培训,引导驾驶员注重车内卫生,优化乘车环境,提升乘客乘坐体验,语言文明,诚信经营,切实提升驾驶员服务质量。健全咨询渠道和投诉处理的首问责任制度,及时妥善处理乘客的咨询投诉。同时指导巡网融合企业开展品牌化建设,建立驾驶员服务质量奖惩机制,奖优罚劣,提升驾驶员从业文明服务水平。
四是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完善平台和从业人员利益分配机制,督促网约平台企业向驾驶员和乘客等相关方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每次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应同时列明订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保障驾驶员知情权和监督权。监督网约车平台企业严格遵守法规规定,不得接入未获得网约车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同时优化派单机制,提高车辆在线服务期间的运营效率,不得以冲单奖励等方式引诱驾驶员超时劳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建立优秀从业人员奖励制度,提升从业人员行业归属感和职业荣誉感。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酒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因地制宜、有的放矢的推进“巡网融合”试点工作,使改革便于民、利于民、服务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