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32.8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提高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文军报道)近日,喀什地区人社部门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2024年提高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要求,调整区域内32.8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后,喀什地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170元提高至190元,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达到200元,此次共发放2597.41万元,提高部分从2024年7月起补发。
据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中央确定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在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础上,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喀什地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不断提升养老保障水平,为城乡居民的幸福晚年生活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喀什地区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决策部署,及时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多措并举推动城乡居保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取得积极成效。全地区人社部门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数据找人”,精准开展了参保扩面,引导城乡居民参保和持续、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集体补助,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
“自通知下发以来,全地区人社系统干部通过摸排底数、精准测算、申请资金等方式,目前,已圆满完成调待工作。”喀什地区社保中心新农保科副科长杨玉萍介绍说,“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和优化的坚定决心。更是体现了国家对老年群体生活质量的重视和保障,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喀什地区社保中心将持续深化社保基层服务平台应用,让更过社保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推进全区社会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