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台江:司法局聚焦“三环节” 做实安置帮教工作
本网讯 (张连江)近年来,贵州省台江县司法局为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聚焦“接”“管”“帮”三环节,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帮教率、安置率两个100%。
精心组织,做好无缝衔接。一是收到监狱释放通知书后,积极做好接收准备工作,并通知所属乡镇(街道)司法所,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衔接登记工作。二是司法所及时与帮教对象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其家庭情况和思想动态,根据帮教对象的性格、情绪、爱好等表现,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三是结合帮教对象实际,组建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和家属等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组,采取定人员、定对象、定任务、定措施的“四定”责任制,把帮教管理服务落到实处。
落实责任,做好摸排管控。一是定期对所有帮教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建好“一人一档”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到公安机关落户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排查跟踪,做到掌握情况、了解去向、督促落户。对排查到的漏统人员,工作人员及时跟进进行登记,确保做到不脱管、不漏管。二是定期召开会议,对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结合帮教对象实际调整帮教计划,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帮教水平。三是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考评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贴心用情,做好帮教回归。一是定期或者不定期地上门走访重点帮教对象,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在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建立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地,推荐引导刑释人员到开发区相关企事业工作,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三是积极动员和组织刑满释放人员参加“融入工程”技能培训,使安置帮教对象掌握一技之长,更好更快融入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