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 “宪”在出发——英吉沙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英吉沙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尹佳徽、艾孜再姆报道)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治宣传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快推进社会法治体系建设,增强辖区群众懂法、学法、守法、守信的意识,连日来,英吉沙县各乡镇各单位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驻色提力乡帕其英也尔(4)村工作队深入村民家中,了解婚姻家事矛盾,准确把握矛盾成因,并召开婚姻家事会,围绕婚姻中的五大典型问题进行普法宣讲,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与道德观念。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驻色提力乡各村工作队队长、队员到场聆听观摩会议。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驻色提力乡帕其英也尔(4)村工作队召开婚姻家事会。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驻色提力乡帕其英也尔(4)村工作队供图
宣讲中,引用真实案例,采用朴实易懂的语言,力求让每一位参与者都能深刻理解并掌握法律知识。县法院、妇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援助等热点问题向群众详细介绍,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与维权意识。

驻村工作队队员和群众认真听讲。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驻色提力乡帕其英也尔(4)村工作队供图
现场群众认真听讲,反响热烈,并表示,通过宣讲,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认识到珍惜当下、增进夫妻间理解与支持的重要性,今后将认真反思改过,以温和的态度对待家人,避免矛盾发生。
此次婚姻家事会的成功举办,不仅是“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的一次生动实践,也为妥善解决英吉沙县农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提供了有益探索。

12月3日,县司法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在托普鲁克乡农贸市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县司法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在托普鲁克乡农贸市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摄影:艾孜再姆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普及宪法知识,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务合同、防范电诈等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条例与现场群众展开互动。

县司法局干部给过往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摄影:艾孜再姆
托普鲁克乡克力坪兰干(3)村村民阿依努尔·阿卜杜萨塔尔说:“听完工作人员宣讲,收获很大。我明白了遇到家庭纠纷时,不能仅凭意气用事,要按照法律理性处理。”

县司法局干部给普鲁克乡中心小学学生普及法律知识。摄影:艾孜再姆
为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进托普鲁克乡中心小学,为孩子们带去一堂生动形象的法治教育课。课程以什么是宪法、宪法和我们的关系以及如何践行宪法精神等主要内容为切入点,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实际案例,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普及了法律知识。

学生们认真听讲。摄影:艾孜再姆
托普鲁克乡中心小学学生如克耶·加帕尔说:“通过学习,我知道了《未成年保护法》在时刻保护着我们,当我们遇到霸凌的时候不能害怕,要迅速告知老师与家长,用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
12月4日,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绿地广场联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英吉沙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县法院供图
活动中,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面对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各单位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农民工工资、农村房屋产权、交通安全法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宣传,耐心细致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疑问,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干部给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县法院供图
此次“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不仅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深入普及到群众之中,更有效提升了全县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英吉沙县将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拓宽普法渠道,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县蔚然成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法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