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男子高速随手丢烟头 结果引燃了自己的车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通讯员 厚斌斌 崔文珂报道)12月8日,一辆小货车在行驶过程中起火冒烟,轮台县公安局执勤民警辅警快速应急处置,成功将火扑灭,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驾驶员财产安全。
当日11时30许,轮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派警,称在国道216线1355公里+800米处,一辆白色小型货车尾部着火并冒起浓烟。火情就是警情!接报后,交警大队高速巡逻大队执勤民警辅警果断行动,快速赶往现场处置。

为确保事故现场安全,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民警辅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一系列紧急应对举措。辅警艾合麦提·卡斯木迅速在事故车辆后方合理位置精准摆放反光锥筒,同时开启警灯与警报器,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通行。麦尔旦·图尔荪、艾合太木·艾合买提等警力迅速拿起车载灭火器,朝着熊熊燃烧的火焰猛喷。最终,在过往热心群众的帮助下,明火被成功扑灭,货车上拉载的物品也被转移至安全区域。
事后经了解得知,徐先生驾驶车辆前往阳霞镇途中,一边驾车一边抽烟。待香烟燃尽后,其未加思索就随意将尚未熄灭的烟头径直扔出了车窗。未曾料到,烟头在风力作用下飘向了后车厢,导致车厢内货物起火燃烧。所幸灭火及时,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也未造成人员伤亡。

“就丢了个烟头,没想到把自己的车给点燃了......”望着一片狼藉的货车,徐先生心有余悸。随后,连声向帮助群众和民警辅警表示感谢。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诫其开车吸烟是分心驾驶的违法行为,极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且随意丢弃未熄烟头易引发火灾。为尽快恢复道路通行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民警辅警还对现场燃烧后的残留物进行了详细清理。
警方提示:开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随意往窗外丢弃废弃物,尤其冬季天干物燥,随手丢弃的烟头落在篷布、棉被、泡沫箱等易燃物上极易引发火灾,同时也容易点燃高速公路护坡植被,导致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