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守护“氧气”安全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通讯员 买尔旦报道)近日,疏附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开展“氧气呼吸器经营销售情况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督,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确保便携式氧气瓶的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利益。
疏附县乌帕尔镇作为自治区级文旅小镇,是从喀什市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的必经之路,来往游客大都会选择在该镇停车休息并购买物资。前往高海拔旅游景点的游客,为应对高原反应,会在此选购便携式氧气瓶。便携式氧气瓶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为易燃易爆品,有爆炸风险,需要实行产品注册管理以保证其安全,否则将会给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专项监督活动中,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人员对辖区内12家销售便携式氧气瓶的商家、药店进行走访,重点监督便携式氧气瓶生产标识是否符合规范、销售商家是否具有合法资质、储存环境是否符合标准等。实地走访中发现,乌帕尔文旅小镇有3家商铺和1家药店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情况下,违规销售便携式氧气瓶。检察工作人员在认真调查取证和现场向商家释法宣讲后,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规范辖区便携式氧气瓶销售市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内经营便携式氧气瓶商铺、药店等进行全面排查,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督促整改,全力保障辖区内销售的便携式氧气瓶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监督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本辖区医疗器械销售市场。下一步,本院将继续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依托,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着力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合力,切实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