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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首例!拒不执行 就执“刑”

2025-04-17 12:07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巴楚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敏 通讯员 古丽努尔·如孜 报道)为严厉打击规避与抗拒执行行为,4月15日,巴楚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买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此案为新司法解释实施后,巴楚县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巴楚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代表、群众代表及被执行人代表等300余人现场旁听。

庭审现场,审判长凭借丰富经验与专业素养,倾听各方陈述,精准追问案件细节,确保庭审公正有序;公诉人详细阐述案件事实,以确凿证据指控买某犯罪行为;辩护人则依据法律条款与案件实际,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旁听人员现场见证了法庭质证、辩论等环节。

被告人买某与原告艾某就民间借贷一案,经巴楚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责令被告人买某向艾某偿还20万元债务,被告人买某偿还部分后,仍有41420元未偿还,导致法院生效裁定无法执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买某有能力履行法院裁定却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取得被害人谅解。

在执行案件中,部分被执行人存在侥幸心理,对法院要求报告财产线索、主动执行的通知持观望和拖延态度,甚至拒不交出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票证等,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巴楚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对规避、逃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多措并举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向拒执行为“亮剑”,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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