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叶城:拒绝校园欺凌!民警进校园送“安全锦囊”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通讯员程超、徐贤华 文/图)“同学之间起侮辱性外号、故意排挤孤立、肢体推搡拉扯,这些看似‘小事’的行为,其实都属于校园欺凌!”11月2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巴仁乡小学,一场别开生面的“防欺凌暴力”法治宣传活动温情开讲。巴仁乡派出所民警以鲜活案例为教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送上了一堂干货满满的安全防护课。

活动现场,民警结合学生认知特点,摒弃枯燥的法条说教,采用“真实案例+通俗解读”的宣讲模式,将校园欺凌典型案例转化为学生易于理解的身边故事。从肢体冲突、言语辱骂等显性欺凌,到孤立排挤、网络嘲讽等隐性霸凌,民警逐一剖析校园欺凌的多样表现形式,详细讲解欺凌行为对受害者身心造成的双重伤害,以及施暴者需承担的校规校纪责任和法律后果,彻底打破“年龄小不用担责”“玩笑不算欺凌”等错误认知。
“校园欺凌不是小事,它会给孩子的成长留下阴影。我们希望通过案例讲解这种直观的方式,让孩子们真正认识到欺凌的危害,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也懂得尊重他人。”民警阿塔吾拉·阿布来提说道。

宣讲中,民警通过具体案例清晰阐释校园欺凌的违法性,着重强调:“同学之间的矛盾可以通过沟通化解,但故意殴打他人、辱骂嘲讽同学,这些行为不仅伤感情,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严重影响自己的未来发展。”同时引导学生树立“不做施暴者、不当旁观者、做好自我保护者”的正确观念。
互动环节气氛热烈,民警围绕“遇到同学被围堵该怎么办”“被索要财物时如何应对”等学生关心的问题展开交流,现场演示紧急情况下的求助方法和自我保护技巧,反复强调“生命安全永远第一位”,提醒学生遇到欺凌时要保持冷静、避免正面冲突,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方求助,切勿独自承受。

“今天的课让我明白了,原来给同学起侮辱性的绰号、故意不跟同学玩也是欺凌。”学生古丽米热·阿卜杜拉听完宣讲后深有感触,“以后如果我遇到有人被欺负,一定会第一时间告诉老师,也绝不会参与伤害同学的行为。”
校长麦麦提江·克热米拉说:“民警的宣讲特别及时、专业!案例都是孩子们校园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场景,内容讲得通俗好懂,学生们听得专注、记得牢固,实实在在帮孩子们提升了防欺凌意识和自我保护本领。”
所长阿里木江·米吉提表示:“将持续深化警校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安全防护等主题活动,用法治的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