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买卖、私藏属违法犯罪 峨眉多人涉枪被查
本网讯(通讯员:刘 冉)枪支无小事,“自制、买卖、私藏”均属严重违法犯罪。不少群众误以为改造射钉枪、持有仿真枪支仅供玩乐无伤大雅,实则已触碰法律红线,乐山公安始终保持对涉枪爆违法犯罪“零容忍”态势,严厉打击整治各类涉枪爆违法犯罪,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6年6月,四川省峨眉山市公安局名山派出所接到线索,龙池镇居民林某某涉嫌私藏枪支。民警迅速赶赴其住所开展搜查,在院角干柴堆夹缝中,查获被化肥袋包裹、缠有防水胶布的改装射钉枪。面对物证,林某某心存侥幸、拒不配合,谎称是捡拾的废铁。民警出示相关目击证言并开展普法攻坚后,林某某心理防线瓦解,如实供述了其改装、私藏枪支的事实,并交代其曾将两支枪支转卖给罗某,同时供述其中一支枪支来源于罗某某。
掌握关键线索后,办案民警循线追踪、顺藤摸瓜,先后将罗某某、罗某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查,罗某某私自购置工具配件,非法制作改装射钉枪并对外售卖;林某某自制射钉枪,另持有气瓶枪,后将两支枪支予以转卖;罗某非法收购枪支后,分别藏匿于卧室衣柜、家中猪圈隐蔽位置。
办案民警先后将涉案枪支全部查获。经乐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三支涉案物品均认定为枪支。

目前,罗某某、林某某、罗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枪支已被依法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射钉枪、气瓶枪一经私自改造、具备致伤击发能力,即属于法律界定的非法枪支。请广大群众自觉自查自纠,主动上交家中非法枪爆物品,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筑牢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