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数据综合门户
网站首页 | 邮箱:zgjtzxnews@126.com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湖北|湖南|安徽|河北|辽宁|福建|陕西|江西|云南|广西|山西|内蒙古|贵州|新疆|黑龙江|吉林|甘肃|海南|宁夏|青海|兵团
公路

湖北交投随岳运营公司第三综合巡检办:重拳出击!警路企多方联动,制止侵害高速公路违法行为

2023-04-26 11:23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刘清)“巡查发现枣石高速襄阳北段枣石向K5+400边沟大面积垮塌、隔离栅大量倒伏,疑似地方采石场石料运输车碾压导致。”4月6日,湖北交投随岳运营公司第三综合巡检办所属的警路企联动工作群内弹出一则消息。

收到侵害公路设施消息后,巡检办高度重视、迅速反应,立即组织力量对现场仔细勘查并拍照取证,确定此处路基排水沟、隔离栅被破坏近400米。在详细观察周边环境后,发现沟边便道有明显重车碾压痕迹,一直延伸到不远处的采石场,初步判断为运石车碾压导致公路设施受损。为保障管辖高速公路安全运营,维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不受非法侵害,巡检办将情况向属地高速警察和路政大队反映并取得各方支持。

4月7日,由巡检办、枣阳高警、属地派出所及路政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再次赶赴现场,找到当地村支书说明来意,介绍了高速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情况,表示肆意损坏公路附属设施属违法行为,并告知其作为属地村部负责人,应率先垂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切实履行“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的法律义务。经联合执法小组耐心宣传,村书记现场表态将积极协调解决此事,承诺将尽快排除安全隐患。

4月19日,受损公路设施修复完毕,恢复了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此次侵害路产路权事件得到圆满化解,得益于警路企多方的共同参与,对违法人形成强大震慑作用,为高速公路的安全运营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湖北交投随岳运营公司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擅自侵害、损坏公路,爱护公路人人有责,舒适、安全、畅通的路域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缔造。

行业热榜
最新发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交通在线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ICP证备19039839号 公网安备案11010802014054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投稿邮箱:zgjtzxnews@126.com.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电话:010-57190328
Copyright ©1999-2025 zsnews.org.cn. A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