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宣传月,爱路护路在路上! ——昌吉执法支队奇台执法大队扎实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奇台讯(通讯员 宋文蛟报道)2023年5月是全国第九个“路政宣传月”,昌吉执法支队奇台执法大队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契机,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系统道路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以“保障公路畅通,服务人民出行”为主题,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统筹执法力量深入开展富有时代精神和创造活力的“路政宣传月”活动,积极展示交通执法新形象,在全社会营造了解公路、关心公路、爱护公路的良好氛围。

路政巡查中宣传。5月1日——15日,奇台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过程中,深入公路沿线公安检查站、收费站、加油站、服务区、停车场等场所,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过往司乘人员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保通保畅、安全生产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公路法律法规规章。详细解治超执法、大件运输管理服务、涉路施工许可等相关政策以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新政策、新标准和新措施,答疑解惑、正面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畅通无阻,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路政执法中宣传。“你好!我们是昌吉执法支队奇台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公路法》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5月13日下午,执法人员巡查S228线K301+30米处,发现有人用挖掘机、翻斗车擅自在公路用地施工。执法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他们省道不少于15米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施工人员说:“听了你们宣传,才知道是违法行为,不施工了。希望你们以后,多讲解法律法规,增强我们爱路护路意识。”

深入企业中宣传。5月12日,奇台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深入鲁新煤场等货物源头企业开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等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宣讲非法超限超载行驶的危害,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要遵守规则,依法规范装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执法人员与企业员工面对面交流,倾听企业在执行公路运输相关法规中遇到的困惑,耐心解答企业在交通运输领域的疑难问题。进一步强调货运源头单位和货运企业要充分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企业爱路护路观念和安全法治意识。普法活动现场氛围浓郁,反响热烈,受到企业员工一致好评。驾驶员纷纷表示会时刻警钟长鸣,树立合法装载运输意识,坚决杜绝违法上路情况的发生。

执法队伍中宣传。奇台执法大队引导广大执法人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五个好”党支部建设、三亮三学三比、执法大比武、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中,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以身边先进典型和行业标兵为榜样,爱岗敬业,开拓创新,贡献智慧和力量,不断提高基层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服务群众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执法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理性、文明、规范执法的良好新风、展示路政工作成效、提升交通执法形象。
截至目前,奇台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宣传车次16车次,悬挂横幅2条、发放宣传册320余份,发放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单780余份。大力宣传路政管理法律法规,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宣传氛围,得到了公路沿线广大群众和司乘人员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