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再显成效 一非法营运网约车逃避检查后被依法查扣
本网讯(杨波)1月22日,永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县交警大队石堤中队开展联合行动,成功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营运且拒不接受检查的网约车。这是全县深入推进“打非治违”百日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又一战果。
1月21日,永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监测发现,车牌号为湘UD31883的车辆存在非法营运嫌疑。执法大队随即组织力量,在县城盛世龙泉路段对该车实施拦截检查。然而,该车驾驶员拒不配合,强行驾车驶离现场,企图逃避执法。
事件发生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打非治违”百日联合整治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将涉案车辆信息、违法情形及相关证据抄告至县交警大队。交警部门接报后迅速启动联合响应机制。经查,该车驾驶员居住地为石堤镇宝灵居委会。1月22日中午,交警依法通知其前往石堤中队接受调查。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同步到场,在交警配合下依法对该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实施暂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此次行动充分展现了永顺县交通运输与公安交警部门在“打非治违”百日联合执法中的高效协同。通过信息互通、联动响应,实现了对非法营运行为的精准拦截与快速处置,有效提升了执法威慑力。
永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指出,从事网约车经营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凡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未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均属于非法营运。该负责人强调,相关从业人员切勿心存侥幸,非法营运车辆脱离安全监管,存在车况不明、驾驶员资质不清、乘客权益无保障等多重风险,安全隐患突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选择合法合规的交通工具,拒绝乘坐非法网约车,共同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道路运输环境。
下一步,永顺县将持续深化交通运输与公安交警的联合执法机制,坚持路面巡查与智慧监管相结合,始终保持对非法营运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