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黄岛交警查处酒驾不停歇,严查、严管、零容忍!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安全行车的前提
黄岛交警持续严查酒驾不放松在如此高压整治态势下
仍有驾驶员触碰法律红线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些“酒司机”在以身试法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01
2023年2月11日21时左右,黄岛交警在滨海大道路段查获一起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当事人王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发现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5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执勤交警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进行相关处理。

02
2023年2月11日21时20分左右,黄岛交警在滨海大道路段查获一起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当事人苏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发现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执勤交警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进行相关处理。

03
2023年2月11日23时左右,黄岛交警在灵海路路段查获一起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当事人刘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发现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执勤交警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进行相关处理。

04
2023年2月11日23时左右,黄岛交警在灵海路路段查获一起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当事人付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发现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执勤交警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进行相关处理。

以上查处的4名酒司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说起酒驾的危害
一句概括就是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
名为酒驾
实则是在为生命“砍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