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四个狠抓”深入开展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整治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通讯员 刘亚楠报道) 近期以来,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准确把握春季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将勤务部署向违法多发路段、事故多发时段倾斜,多措并举提升管控效能,持续推进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积极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狠抓思想认识,提升分析研判“深度”。春季天气回暖,骑行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员逐渐增多,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针对此情况,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跟着违法走、跟着秩序走”的思路,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违法行为做起,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科学部署警力,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减少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切实提升群众出行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狠抓事故预防,提升源头监管“强度”。大队结合辖区源头管理特点,整合“信息研判、上门检查、主动宣传、案例警示、路面打击”等岗位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层层量化分解、细化落实,先后组织民警深入辖区电动车、摩托车销售点,向商家负责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调了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重要性,并要求商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前来购买电动车、摩托车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期间,共深入源头销售点开展安全教育4次。
三、狠抓路面管控,提升违法整治“力度”。一是盯牢路面管控“点”。执勤执法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城区重点街道、学校、医院的管控力度,严查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头盔、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场进行纠正。二是扩大违法整治“面”。大队实行定岗、定人、定责,扩大勤务覆盖面,精准打击违法行为,并部署警力在执勤点前端、后方,前后呼应形成管控闭环,切实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纠”。三是科学取证依法“办”。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等高科技设备,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做到有证可查,对违法驾驶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2月以来,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5次,查获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200起,违法载人60起。
四、狠抓治理氛围,提升宣传效率“热度”。坚持“教罚相辅”原则,对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时,积极向驾驶员宣传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非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微信、微博、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加装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的事故案例,开展多层面、全方位宣传报道,提醒和教育广大群众要树立安全出行意识。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深入重点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4场次,面对面开展宣传讲解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显著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