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数据综合门户
网站首页 | 邮箱:zgjtzxnews@126.com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湖北|湖南|安徽|河北|辽宁|福建|陕西|江西|云南|广西|山西|内蒙古|贵州|新疆|黑龙江|吉林|甘肃|海南|宁夏|青海|兵团
交警

铜仁高速交警松桃大队2023年第一季度酒驾案例曝光

2023-03-29 15:07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石勇平)众所周知,酒驾是大忌!酒后驾车上路行驶就宛如一颗定时炸弹。可仍有不少心存侥幸者,顶风“作案”。现将高速交警松桃大队2023年第一季度查处的酒驾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1

1月23日,民警在辖区S15松从高速松桃南收费站开展夜查整治行动。当晚20时32分,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卡点,民警对该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酒味。随即对驾驶员陆某某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陆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2

2月24日晚,民警在辖区松从高速松桃北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当晚20时许,民警对一辆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身上有“酒气”,随即对驾驶员杨某某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杨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3

2月27日晚,民警在辖区松从高速松桃北收费站开展夜查整治行动,当晚20时45分,民警在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当车窗摇下来后,车内散发着一股酒味,民警随即对该车驾驶员阳某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阳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4

3月18日,民警在辖区松从高速松桃北收费站开展“春季守护行动”夜查整治,18时22分,民警在对一辆小型汽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易某某涉嫌酒后驾车。民警随即对驾驶员易某某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易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5

3月21日晚,高速交警松桃大队联合松桃县交警大队在松从高速松桃北收费站、松桃县团山社区开展“高地联动”夜查整治行动。当晚19时33分,民警在团山社区卡点对一辆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周某某涉嫌酒后驾车。民警随即对驾驶员周某某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周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酒驾醉驾往往会带来比较严重的后果,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做到酒后放下车钥匙,不酒驾、不醉驾,共建平安回家路!

行业热榜
最新发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交通在线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ICP证备19039839号 公网安备案11010802014054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投稿邮箱:zgjtzxnews@126.com.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电话:010-57190328
Copyright ©1999-2025 zsnews.org.cn. A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