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垣曲酒司机“二次酒驾”遭重罚
本网讯(卫建峰 黄柳青 王琦) 气温逐渐回升,群众夜间聚餐饮酒较多,酒驾醉驾风险也随之上升。“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应该成为每个驾驶员应有的常识。然而,总是会有部分市民“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喝完了酒照样开车,还是“二次”酒驾。
现将几起二次酒驾案例予以曝光!

01
张某春 22mg/100ml
【车辆号牌】:晋MQRXXX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查获地点】:友谊路滨河西路西300米
【违法行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驾驶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4000元、吊销驾驶证且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行政拘留七日。
02
刘某民 37mg/100ml
【车辆号牌】:晋MJJXXX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查获地点】:电力路新城大街西100米
【违法行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4000元、吊销驾驶证且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行政拘留五日。
03
张某武 50mg/100ml
【车辆号牌】:无牌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查获地点】:友谊路滨河西路西300米
【违法行为】:无证、无牌、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2550元、行政拘留三日。
04
张某庆 75mg/100ml
【车辆号牌】:晋MRVXXX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查获地点】:国道241线892公里300米
【违法行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且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行政拘留五日。
“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比你想象的更严重。“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是之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