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三大队1小时内连续查处7起超员违法行为
本网讯(杨景)5月1日,正值“五一”小长假车流高峰期,为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山西高速四支队三大队在侯马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1小时内连续查处7起超员违法行为。
案例一:15时58分许,大队民警在侯平高速侯马收费站处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25***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涉嫌超员,经核实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案例二:16时11分许,大队民警在侯平高速侯马收费站处对一辆车牌号为晋L78***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涉嫌超员,经核实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案例三:16时15分许,大队民警在侯平高速侯马收费站处对一辆车牌号为浙B72***的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涉嫌超员,经核实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案例四:16时25分许,大队民警在侯平高速侯马收费站处对一辆车牌号为晋EZF***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涉嫌超员,经核实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案例五:16时30分许,大队民警在侯平高速侯马收费站处对一辆车牌号为晋LQA***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涉嫌超员,经核实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案例六:16时50分许,大队民警在侯平高速侯马收费站处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C5***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涉嫌超员,经核实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案例七:16时55分许,大队民警在侯平高速侯马收费站处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XE***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涉嫌超员,经核实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
民警对7位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认真讲解了超员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相关规定,对7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并责令他们将超出的人员安全转运。
高速交警提示:当前正值“五一”假期出行高峰期,大家自驾出游热情高涨,但上述超员案例反映的安全问题也需各位驾驶员朋友给予足够重视。车辆超员会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车辆在超员状态下,载重量增大,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