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绛县交警曝光一批三轮车违法行为
本网讯(陈琳) 三轮车违法载人危害大可谓是人尽皆知的常识,然而总有一些人为图一时便捷把三轮车当作载人工具,这样不仅害人害己还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23年5月22日16时03分许,执勤交警在永柳线牛庄村路段查处当事人聂某伟驾驶三轮车实施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
2023年5月22日16时10分许,执勤交警在绛山街中条山路西查处当事人许某义驾驶三轮车实施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1人)。
2023年5月22 日16时10分许,执勤交警在卫横线横水路段查处当事人吴某海驾驶三轮车实施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1人)。
2023年5月23日09时00分许,执勤交警在厢城街与倗国路交叉口南100米处查处当事人樊某明驾驶三轮车实施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1人)。
2023年5月23日10时40分,执勤交警在G241K860冷口路段查处当事人王某江驾驶三轮车实施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1人)。
2023年5月23日11时25分,执勤交警在G241k860横水路段查处当事人李某虎驾驶三轮车实施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1人)。
2023年5月23日10时49分许,执勤交警在卫横线东录村路段查处当事人樊某平驾驶三轮车实施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
2023年5月23日10时52分许,执勤交警在卫横线东录村路段查处当事人张某良驾驶三轮车实施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
绛县交警温馨提示: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半点侥幸,切勿贪图一时的方便,而置安全于不顾,一旦酿成大祸,必将追悔莫及。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驾驶三轮车请自觉做到:戴头盔、有保险、不违法载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