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拟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告
2023-07-11 20:08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青岛城阳交警
下列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现对驾驶人拟作出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以上机动车驾驶人如对违法事实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驾驶人可以到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提出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辩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