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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

四方联动,快速处置肇事逃逸路产案件

2023-07-31 16:49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7月23日21时许,喀什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接到关于麦喀高速上行线K81+970至K82+080段道路左侧中央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损坏、肇事车辆已逃逸的案情后立即与相关县市交通管理大队、新疆交投集团喀什分公司对接,将对此情况迅速展开事故调查,制定肇事逃逸车辆追查方案。

凌晨2点,利用新疆交投集团喀什分公司监控中心调取事故地点附近道路监控视频、门架图片、收费站出入口车辆图片、视频等数据,成功锁定嫌疑车辆。确定嫌疑车辆后,通过喀什地区道路运输车辆监控中心调取嫌疑车辆相关GPS数据,经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嫌疑车辆行驶轨迹及速度信息后,确定嫌疑车辆正是要追查的肇事车辆。

通过该车GPS定位信息,在喀什市远方物流港内修理厂找到肇事车辆,发现此车的车头保险杠、脚踏板、受损轮胎等部位已被拆卸,正在进行车辆维修。并于次日上午喀什市交通管理大队、伽师县交通管理大队联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成功将肇事逃逸车辆及肇事司机抓获,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肇事司机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经过昼夜奋战,此案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规定,其情形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损坏公路附属设施或建筑控制区内的标桩、界桩、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当事人因逃离现场,未积极配合处理结果,违法程度属于较重,给予当事人罚款2000元(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通过此次肇事逃逸路产事件的处理,喀什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与新疆交投集团喀什分公司积极推进警企联动工作,建立高速公路巡逻、处理交通事故、应对恶劣天气、公路路产理赔、高峰时段拥堵等工作机制,集中整治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顽瘴痼疾,建立新型"警企"联勤联动协作制度,提高突发事件的快速应对和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喀什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合理利用各方人员力量和技术手段的实战经验,为提升高速公路路产损失案件的侦破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喀什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持续推进与新疆交投集团喀什分公司警企联动模式,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喀什地区广大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喀什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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