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山东招远交警在行动!
本网讯(孙立锋)大货违法,易酿大祸,一直都是交警的重点关注对象。有些货车无视交通法规闯红灯、超载、超高、私自改装,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给市民的出行造成了危险和不便。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招远交警严查货运车辆违法行为,筑牢秋季交通安全防护网。
针对部分大货车昼伏夜出、与交警打游击等问题,大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紧密结合的方式,精准发力,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强化早间、晚间的管理工作,根据路面实际,对中、重型货车超载、疲劳驾驶、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严查大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查、严管、严控”的整治氛围。
8月1日15时10分,龙口市吕某驾驶鲁FD**9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实施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实测值104.94吨 ),在招远市206国道邵家红绿灯处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依法对吕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8月10日10时36分,莱阳市李某驾驶鲁FB**2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实施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实测值126.14吨 ),在招远市206国道丁路线路口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8月10日16时35分,莱西市李某驾驶鲁FD**9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实施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实测值129.52吨 ),在招远市206国道水夏线路口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8月15日20时1分,龙口市张某驾驶鲁 FD**30号重型栏板货车行驶至招远市213省道沟上大桥,被民警查获。因实施驾驶货车超载30%以上不足50%的违法行为,张某被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8月15日23时40分,龙口市王某驾驶鲁 FA**6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招远市304省道大岚路口,被民警查获。因实施驾驶货车超载30%以上不足50%的违法行为,王某被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8月 21日9时37分,栖霞市孙某驾驶鲁 FE**73号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招远市文三线阜山镇牌坊路口,被民警查获。因驾驶货车超载30%以上不足50%的违法行为,孙某被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8月 21日9时57分,栖霞市朱某驾驶鲁 FB**22号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招远市文三线阜山镇牌坊路口,被民警查获。因驾驶货车超载30%以上不足50%的违法行为,朱某被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