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稷山交警大队: 无牌无证无头盔 醉酒驾驶被查处
本网讯(陈琳 杨欢)9月8号晚20时许,稷山县执勤民警在集中整治酒醉驾交通违法行动中,发现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驶来,且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车前还乘坐一位年约2、3岁的女孩,十分危险,见状,民警急忙将其拦停,向其指出其不佩戴安全头盔和无牌的危害性,驾驶人身上刺鼻的酒味引起民警警觉,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驾驶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97mg/100ml,涉嫌存在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且还存在无证驾驶。

进一步血检显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03.25/100ml,确属醉驾。
其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以下的骑行摩托车安全提示
请牢记
一不无证驾驶
驾驶摩托车应当依法取得并随身携带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不驾驶无牌车辆。
二不超员
二轮摩托车除驾驶人外,后座可再乘坐1人,但不能搭乘未满12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三不酒后驾驶
酒后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轻者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人员发生剐蹭,重者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摩托车本身稳定性差,驾驶人饮酒后因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切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
四不随意变更车道
不要在车流中来回穿插变道,应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在只有一条车道的道路上应靠右行驶。
驾驶人行经路口需谨慎,减速慢行多观察,行经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五不超速行驶
“十次车祸九次快”,摩托车稳定性较差,车身对驾乘人员的保护较差,更应该控制好车速,谨慎驾驶。
六要正确佩戴头盔
安全头盔是保障二轮车驾乘人员的最后一道屏障,戴头盔是为了在发生事故时降低伤害,保护自己,驾驶、乘坐二轮车请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稷山公安交警再次提醒杜绝违法驾驶和不文明驾驶构建和谐的道路通行环境文明出行,安全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