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货混装难承其重遭爆胎 高速交警及时救助除隐患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通讯员 程志伟报道)在很多人的意识里,客货混载没什么大问题,既方便又节约成本,殊不知,这样做让“平安”二字大打折扣。
9月26日凌晨2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奎屯大队民警开展夜间巡逻过程中,在G30连霍高速安集海路段发现前方应急车道里停靠着一辆故障面包车,且来车方向未摆放警示标志,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并设置安全防护区域。
民警经检查发现该车车厢内装满桶装油漆,从地板几乎堆到车顶,而该车爆胎的原因也正是因为客货混装载货超重所导致。经了解,驾驶员马某,驾驶新A牌照小型普通客车从乌鲁木齐出发前往奎屯送货,行驶至此路段时左后轮胎突发爆胎,不仅没有随车工具,三角警示牌也因车厢满是货物无法拿出。
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民警和驾驶员马某将车厢内货物卸车,同时从警车上取出便民工具箱,以最快的速度帮助驾驶员完成更换备胎,随后将部分货物装到皮卡警车车厢内,护送马某至安集海收费站广场将货物转运。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马某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对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行为立即整改,将货物卸货转运,并详细的向驾驶人马某讲解了面包车载货的危害性,驾驶员马某也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高速交警的及时救援和安全提示表示感谢。
新疆高速交警提示广大司乘人员:
1、明确车辆类型 严禁客货混装:
明确车辆“使用信息”。明确核载人数,一般核载人数是五人的小型汽车在车辆后部会有专门的载货区域,即“内置行李箱”;核载人数是七人的小型汽车一般是没有专门的载货区域的,严禁擅自拆掉车辆座椅用于载货。
2、树立正确交通安全意识:
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谨记超员超载、客货混装的隐患和危害,严禁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强化自身交通法规意识,认真遵守交通规则,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3、乘车人出行牢记“安全第一”:
乘车人要时刻警惕,抵制超员超载、客货混装的违法行为。主动做到不乘坐超员超载、客货混装的车辆,不要将自身生命安全推向危险、交由他人掌握,积极举报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
4、出行前做好准备:
出行前可选择将大件货物事先快递回家,在减轻爱车“负重”的同时,自己也能“轻装上阵”,提高出行安全。
5、车中置物要留“余地”:
大件货物、行李箱应放置在车辆后备箱,而一些尖锐、质地坚硬的物件应统一放置进箱盒内。车辆后挡风玻璃位置不能放置物品,保证驾驶人视线正常,确保行车安全。
违规载货不可取,方便一时隐患多。违规载货行为将极大地影响车辆制动性能,货物在车厢里堆放会影响驾驶视线,一旦发生意外所载货物极易对乘坐人员引发二次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