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万荣交警大队:酒驾曝光!危害极大,请勿尝“驶”!
本网讯(陈琳 卢瑞雪)
现对近期查获的酒驾人员进行曝光,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2023年10月7日15时许,万荣县交通管理大队统一安排,机动中队在 209 国道1261 公里处执勤时,发现冯某驾驶的晋M5N***“奥迪牌”小型轿车,在请驾驶人出示证件查验时,驾驶人冯某满身酒气,对冯某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冯某的酒精含量为53mg/100m1,民警当场制作编号:1408223000165931《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对违法嫌疑人冯某的驾驶证予以扣留,并口头告知违法嫌疑人冯某到万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驾驶人“必背”知识
酒驾醉驾区别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驾驶违法,醉酒驾驶犯罪酒后驾驶无异于与危险同行
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还将影响到下一代升学、入党、参军、就业等问题...
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


风里雨里 路口等你朝阳夕阳 绝不打烊拒绝酒后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