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警示】惊险!大客车雨天高速逆行、调头 险酿悲剧
2023年10月11日18时46分许,甘肃省武威市王某某驾驶甘H276**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沿G30连霍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计划从武威南收费站驶出高速,沿G312国道继续行驶,但由于王某某对路况不熟,加之当时天气小雨,雾气蒙蒙,王某某误提前将客车驶入北仙高速公路,行驶一段路程后,王某某发现路线错误,竟全然不顾车上23名乘客的安全,将道路安全法抛于脑后,抱着侥幸心理在北仙高速公路调头后想原路返回,此时王某某已经处于逆向行驶,当行驶至G30连霍高速公路主线时发现自己逆行,随后在G30连霍高速公路主线准备再次掉头时,因车身过长,车辆横向停在车道内,随后与新疆籍驾驶人李某某驾驶的新A738**号小型普通客车、武威籍驾驶人柴某驾驶的甘H003**号小型越野车发生碰撞造成事故。

幸运的是该起事故仅造成三辆车不同程度受损,两人轻微受伤。
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对驾驶员王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强调在高速公路逆行及调头的危害性。最终,驾驶员王某某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同时民警对其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阳畦高速交警提醒:
驾车上高速前要提前规划行车路线,了解沿途高速出口位置,驾驶途中注意观察沿线的标志标牌信息,万一不慎错过出口,要“将错就错”继续前行,行驶至下一个出口再调头,切勿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或突然变道、倒车、逆行、调头。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十次事故九次快”,请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莫让家人等来的只是泪水悲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