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交警拖船中队持续开展二、三轮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二、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头盔佩戴率和文明交通意识,自10月8日起,丰城交警拖船中队在辖区重点路口路段持续开展二、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发挥学校对学生和家长的教育引导作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前,中队分别到拖船中心小学、初中、中心幼儿园等家长接送学生比较多的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校领导达成共识,针对二、三轮车不带头盔等违法行为共抓共管,学校老师做好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家长、学生驾乘二、三轮车必须带好安全头盔。
二、乡镇、派出所形成合力。专项整治组成员由中队和派出所以及乡镇干部组成,形成合力、震慑力。每天早、中、晚在学校上下学的时间段持续在主要路口路段开展二、三轮车专项行动,采取设卡查处和流动巡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严查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逆行、不按车道行驶、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醉驾、安装遮阳伞(棚)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执勤人员采取边整治边宣传教育的方式,结合“一盔一带”事故案例向违法行为人讲解安全头盔戴与不戴的区别,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等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二、三轮车驾乘人员的安全文明行车理念。
目前,105国道拖船集镇路段的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带安全头盔率明显上升,特别是学生、家长戴头盔率达到了90%以上。接下来中队将持续开展二、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莫存在侥幸心理,一定要遵守法规,各行其道,安全文明出行。(陈文雯 胡力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