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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八大队:前车警示牌摆放不规范 后车分心驾驶致追尾

2023-11-03 11:49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宋林)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如未能第一时间正确处置,极易引发次生事故,作为驾驶员一定要具备相应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常识,如果没有正确处置,后果不堪设想,2023年11月1日,山西高速四支队八大队辖区发生一起因晋M号牌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后,由于摆放的三角警示牌不规范,后方豫U号牌的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发生追尾事故。

当日下午15时07分,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菏宝高速(宝荷方向)发生三车碰撞事故,占用行车道,无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大队立即指派民警赶赴事故现场。在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一辆豫U号牌重型半挂汽车停在路面上,车头损毁;而被追尾的晋M号牌轻型厢式货车,则车辆损毁严重,所载的货物散落一地,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民警立即通过放置警示标志、尾端警戒等方式,提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经大队民警分别询问两车驾驶员得知,晋M号牌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行至该路段时,因离合器损坏无法行驶,被迫停在行车道上,但该车驾驶员由于摆放三角警示牌距离仅有32米,致使后车不慎撞了上来。而豫U号牌的重型半挂汽车驾驶员一直行驶在行车道内,因一时分神,在碾压摆放的三角警示牌后直接撞上了前车,同时向左剐蹭了左侧正常行驶的小车。所幸,该车内人员均系好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最后,大队民警对前后两车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认定豫U号牌重型半挂汽车驾驶员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晋M号牌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在高速公路上,如遇车辆故障,应第一时间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上,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 若车辆不能移动的,应在车辆后方150米开外摆放三角警示牌,人员及时躲避到护栏外,拨打高速救援电话报警救援。再次提醒大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时刻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切莫麻痹大意,铸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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