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参与交通公职人员应带好头 | 除隐患查违法保安全
本网讯(李生光)近日,高台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召开全县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针对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短板弱项,会议明确提出加大城区交通秩序再整治,公安交警要大力整治城区“三乱”“两闯”、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交通秩序治理和开展宣传警示教育。高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行动起来,以公职人员带头遵章守法为切入点,上门开展安全文明参与交通大宣传、大提示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以倡议的形式开展宣传提示。一是公职人员要带头学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严禁无证、酒后驾驶车辆;严禁驾驶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车;严禁不佩戴头盔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二是带头文明驾驶,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逆向行驶、闯红灯、乱穿行,不得违规载人载货、私自加装遮阳伞(篷)。做到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违规停车。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通警察管理指挥。三是带头宣传引导,要争当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宣传安全文明出行有关规定,带动监督家人、亲友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出行劝导和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敢于制止和劝导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下一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切实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从严查处公职人员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的公职人员无证驾驶、酒驾醉驾、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抄告其所在单位整改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