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交警四大队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网讯(海旭升)为进一步保障农村地区道路秩序安全、畅通、良好,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固原市公安局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市“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异地用警农村重点违法查处行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11月7日、8日,固原交警四大队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利用辖区重点乡镇“赶集日”,积极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以身作则 发挥带头作用
行动开展以来,大队长杨佰旺、教导员殷进龙、副大队长杨旭分别带队深入辖区G309线河川乡、中河乡、G344线开城镇及S203线张易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分局局长张学、副局长沈涛、秩序科技大队大队长何成斌前来辖区G344线开城镇、G309线河川乡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突出路面管控 加强违法整治
行动中,集中大队与分局抽调警力,联合乡镇派出所根据辖区乡镇“赶集日”期间群众出行交通违法行为攀升的特点,以及农村地区较为突出各类重点交通违法,在国省道及主要集市街道、人流集中地大力开展整治行动。重点针对面包车、货车、校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两轮、三轮、四轮)、拖拉机等车辆,从严查处无证、酒驾、超员、超载、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电动车和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扣一起,劝导一批”,通过严查严处,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三、强化宣传教育 提升安全意识
整治过程中大队民辅警始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和发放宣传彩页的方式,向违法驾驶人、赶集群众面对面讲解交通安全宣传知识、交通违法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危害性,引导大家安全文明出行。同时,执勤民辅警还与被查处的“三车”违法驾驶员签订了《农村三车安全驾驶承诺书》,要求他们在今后驾驶车辆过程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此次行动,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53起(其中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56起、农运车电动车违法载人44起、乘车人不系安全带62起、货运超载25起、其他违法行为66起),扣留“三车”45辆,纠正整改“三车”其他违法行为180起,签订农村安全驾驶承诺书280份,取得显著成效,浇筑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坚实基础,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后续,大队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