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好了伤疤忘了疼!男子二次无证被拘留
本网讯(王凤雷)11月3日上午,一辆晋D牌照白色小型轿车突然在距离收费站出口不远的位置靠边停下,驾驶人与一名后排乘客下车后交换了位置。这一幕正好被执勤的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十大队民警看到,并在出口处对其进行检查。
经检查发现,驾驶员牛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于2015年9月已经因无证驾驶被处罚过,属于二次无证驾驶。显然上一次的处罚并没有让牛某吸取教训,这次外出又抱着侥幸心理上高速,行驶至朔州东收费站,见前方有交警查车,连忙停车与后排座位上的柴某互换位置,企图通过“掉包”逃避处罚,谁知这一动作早已被民警看在眼里。
民警对牛某及柴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驾驶人牛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无证驾驶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一般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注销等情况下驾驶机动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类似牛某这种再次无证驾驶的行为,会从重处罚。
无证驾驶的危害
1.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无证人员往往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培训,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基本驾驶技能,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水平和应变能力较低,很容易因驾驶不当、应对失范而发生交通事故,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威胁道路通行安全
无证驾驶的人员常常为了规避执法检查而出现超速、闯红灯、冲闯卡、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扰乱道路通行秩序,造成更大的安全危害。
3.诱发其他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人员往往胆大侥幸,更容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多种违法叠加,成为移动的“炸弹”,产生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高速交警提示:
一次无证驾驶可能只是好奇、侥幸,而罚而再犯,就是不知悔改、故意违法,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严重不负责任,必须予以重罚。希望广大驾驶人持“证”上路,切莫无证驾驶,自觉监督身边人,不要将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拒绝乘坐无证人员驾驶的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