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热“122” 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交警大队民警走进学校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预热活动
今年12月2日是第12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性,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提前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11月23日上午,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交警大队民警走进永昌县第六中学为全校师生开展以“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首先,大队民警为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金昌移动公司联合举办的“移动杯”“交通安全伴我行”主题绘画比赛中获奖的9名学生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杯,鼓励同学们积极投入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接着,大队民警指出,学生要学习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上下学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要随意横穿马路,不要翻越隔离栏,骑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要闯红灯,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能骑电动车上路行驶等,并列举了近年来河西堡辖区学生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警示同学们要吸取教训,深刻认识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珍爱生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讲座结束后,大队民警一行又深入课堂,与同学们互动,特别强调了未满16周岁学生骑乘电动车上路的危害性,明确指出,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能骑电动车上路,既使乘坐家长的电动车也要戴好头盔,确保自身安全。
这次讲座使全校师生受益匪浅,充分认识到了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