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老人逃逸 制造“不在场证明”混淆视线 山东招远交警连续追踪查获逃逸肇事者

本网讯(刘友敬)近日,招远交警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肇事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仅不及时报警、抢救伤者,反而为逃避责任,一“走”了之,还试图制造“不在场证明”混淆警方视线,最终,在民警不懈努力下,成功查获该驾驶人梁某。
八旬老人清晨被撞 肇事车消失无踪
2023年10月28日7时48分,招远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大秦家办事处山子后村北路段,一推小推车的老人被撞,人受伤,肇事车逃逸。
值班民警根据指令,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经仔细勘察,发现肇事现场只有一滩血迹和小推车的倒地划痕,以及小推车侧面的一道蓝色油漆划痕。老人头部受伤,已经送往医院急救,肇事车逃逸。民警到医院调查取证,受伤老人年过八旬,表示对事故过程“什么也记不起来”。
民警多方走访发现一三轮车驾驶人有嫌疑
在距事发现场约300米处,民警找到一处民用监控,通过调取监控资料,发现老人推小推车的身影在监控范围内出现一分钟后,有一辆蓝色三轮车沿同一路线行驶,也出现在监控范围内,因角度问题,监控未拍摄到发生事故的相关信息。民警初步判断该电动三轮车有嫌疑。找到的民用监控视频较模糊,仅能分辨出三轮车蓝色、无牌,驾驶员男性,穿黑白色校服样上衣,戴头盔,容貌特征模糊不清,车上载有一个橙色包装的煤气罐。
民警根据三轮车来去车方向,沿中心现场循线追踪,沿路调取监控,发现该三轮电动车消失在金龙路温泉路路口,再未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案件陷入僵局。民警及时转变思路,积极寻找突破口。一路民警根据煤气罐特征,到附近加气站进行调查;一路民警从监控视频截取三轮车驾驶人不太清晰的侧脸和三轮车后部图片,带图多次到事发现场周边村庄排查走访,寻求村干部、警务助理和村民帮助。经过多方走访排查,侦查范围不断缩小,最终在一个月后,民警锁定A村男子梁某有嫌疑。
三轮车驾驶人有“不在场证明”? 民警细致排查找到有力证据
民警传唤梁某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梁某称自己的三轮车是新买的,未发生过事故,且当天是驾驶轿车出去的。民警先后调查三轮车销售网点、废品回收站等处,证实梁某所说部分属实。民警进一步梳理梁某驾车出行情况,当日8时15分,梁某驾驶轿车出现在金晖路威汕线路口,依次经过泉山路、天府路、河西路等处。金晖路威汕线路口距梁某家里约5分钟车程,事发地点距梁某家里约10分钟车程。从时间来算,假设梁某驾三轮车发生事故,那他需要以最快的时间从事故现场赶回家,随后紧接着驾轿车出行,时间非常紧张,这似乎是个“不在场证明”。
民警没有轻信,进一步仔细搜集证据。随后,民警自梁某家中先后发现黑白色校服、三轮车挡风被和煤气罐等与监控视频中高度吻合的证据。民警持续政策攻心,2024年1月11日上午,梁某交待了其肇事逃逸的经过:当天,其驾驶电动三轮车自A村出发到山子后村附近加液化气,行至山子后村北时,走神将前方推小推车的老人撞倒,下车查看发现老人倒地不能动弹,因担心赔偿问题,驾车加速离开现场;一路躲着监控逃回家,藏好三轮车后,紧接着驾车出门,企图制造“不在场”证明,接下来几天,又将肇事三轮车卖掉,重新买了辆,意在混淆视听。
面对民警,梁某说,自从出事后,精神一直高度紧张,吃不好睡不好,导致严重胃疼,民警联系到他的时候,他正在住院治疗,被查获后心里反而踏实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梁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