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六大队:高速行车不系安全带?安全带=生命带!
2024-02-07 14:40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黄舒琛)2024年2月5日,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六大队在辖区河津东收费站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时,查处了一起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典型案例。
当日下午15时35分许,民警杨俊伟在对一辆白色越野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民警随即对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调安全带的重要性,告知在高速公路行车过程中不系安全带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极不负责任,教育其上车就应当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不到达目的地不能解开,思想上更不能松懈。最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实施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安全带是驾驶人的生命带。当车辆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时,巨大的惯性会使驾驶人、乘客与车内的方向盘、挡风玻璃、座椅等物体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乘客的伤害,甚至直接抛离座位或飞出窗外等,而安全气囊只是安全带的一个辅助。如果正确使用安全带,它能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而且它的缓冲作用能吸收大量动能,大大减轻驾乘人员的伤害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