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玉屏公安交警整治摩托车、电动车 巩固、提升创文成果

本网讯(陈万欣)为切实做好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氛围,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3月14日,玉屏公安交警组织警力,在县城区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整治行动中,玉屏公安交警结合县城区交通实际,根据辖区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和交通违法特点,以摩托车、电动车出行较为集中的320国道与康华路段交叉点路口为依托,采取定点执勤的方式设置卡点,将警力辐射至周边路段,强化对摩托车、电动车的管控,严查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以及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并逐车进行台账登记,对于发现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现场查纠,向他们阐述安全头盔的保护作用和重要性,教导他们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规范驾驶人出行习惯,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为有效提升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进一步营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民警还将宣传教育融入整治过程中,积极向过往驾乘人发放“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阐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倡导他们要时刻遵守交通法规,拒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牢固树立安全、文明的交通理念,以实际行动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此次行动,共出动人员20余人次,检查各类摩托车、电动车210余台次,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40余起,有效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升了广大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