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数据综合门户
网站首页 | 邮箱:zgjtzxnews@126.com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湖北|湖南|安徽|河北|辽宁|福建|陕西|江西|云南|广西|山西|内蒙古|贵州|新疆|黑龙江|吉林|甘肃|海南|宁夏|青海|兵团
交警

山东招远交警严查酒驾不放松 推进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24-03-19 16:59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孙菁)为进一步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有效减少严重交通违法和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招远交警严查酒驾不放松,并对查处的酒醉驾案例进行曝光。

行动中,招远交警采取集中整治与常态严管相结合,最大限度屯警路面,采取错时勤务、随机抽查、精准拦截等方式,针对重点区域、易发路段、高发时段,高强度、高频次进行整治,切实强化隐患治理、路面查控、宣传警示、责任追究,从严查处酒醉驾等易肇事违法行为,持续推进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3月18日13时18分,一中队在招远市天府路巡逻过程中,查获涉嫌醉酒的驾驶员刘某。经呼气检测,刘某体内乙醇含量为13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刘某称,当晚在自己家喝了酒,朋友打电话让去附近村里干活,感觉没喝醉,就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出行,不料途中被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带刘某到医院抽血检测,待进一步处理。

3月10日22时30分,二中队民警在招辛快线招远北收费站路口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查获涉嫌醉酒的驾驶员曹某,经呼气检测,曹某体内乙醇含量为11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曹某称,当晚在朋友家喝了酒,感觉开车没问题,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老家,途中被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带曹某到医院抽血检测,待进一步处理。

3月17日21时20分,五中队民警巡逻至泉山路金城路口处,对一辆鲁FU**6K号小型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孙某有酒驾嫌疑。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乙醇含量为7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实,孙某曾于2018年因酒后驾车被处罚过,属于再次酒后驾车,民警依法对孙某再次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行业热榜
最新发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交通在线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ICP证备19039839号 公网安备案11010802014054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投稿邮箱:zgjtzxnews@126.com.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电话:010-57190328
Copyright ©1999-2025 zsnews.org.cn. A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