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江口: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带”!
2024-04-10 17:00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蒋艳)2024年04月05日11时20分,贵州省江口县德旺乡驾驶人罗某(持C1型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贵DFW3**号小型普通客车,由江口县坝溪村往德旺乡方向行驶,行至德坝线(德旺坝溪)0公里500米处,车辆驶离路面,其车辆翻滚至道路右侧土地里,造成一起驾驶人罗某和贵DFW3**乘车人向某、梅某、涂某、梅某等人受受轻微伤、农作物受损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该事故经查:驾驶人罗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罗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后,经罗某自述,这辆车长时间停在家里未使用,清明节恰巧需要用这辆车,便带着一家人出门,车辆行驶至事故地点时,车辆方向盘突然失灵,车辆驶离路面翻滚至田间,庆幸的是,当时车上五人都系了安全带,否则以车辆惯性及冲撞力,不系安全带肯定有人会被甩出车外。
交警提示:若遇车辆方向盘突然失灵,行驶方向已经基本不受控,应尽快把车辆停住,给后车留医些空间;若车辆已偏离直线行驶方向,事故无法避免时,应立即松抬油门踏板,将变速器置入低速档,用力均匀拉紧手刹制动或采用点刹的方式,使车辆逐渐停下。当然,最重要的是车上人员均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