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速松桃大队:男子酒后驾车上高速 一出站就被民警查获
本网讯(郭生林、石勇平)根据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为切实做好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强化对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有效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7月6日至7日,铜仁高速交警松桃大队联合松桃县交警大队在辖区S15松从高速松桃北收费站、县城桃源大道开展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
行动中,民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特点,科学合理部署警力,严密防控,以夜间19时至24时为重点时段,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过程中,执勤民警坚持“宣传与整治”相结合,通过“面对面”交流形式,对过往司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6日晚23时13分,大队民警在辖区S15松从高速松桃北收费站对一辆车牌号为渝BT****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明显酒气传出,疑似驾驶员酒后驾车,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检测。该车驾驶员下车后,民警安排警力将该车转移到路边安全区域,询问驾驶员有没有喝酒,驾驶员称喝了一点点。民警首先用酒精快速排查棒对其进行了排查,排查结果确认驾驶员酒后驾车。民警随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孙某某进行检测,经检测结果为7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员孙某某交代:其当日下午18点左右在家里面吃饭时喝了两瓶啤酒,22时许驾车从重庆市秀山县开往贵州省松桃县保养车辆,没想到刚出收费站就被交警当场查获。了解情况后,民警对驾驶员孙某某酒驾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告知其酒后驾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孙某某也意识到了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最后,鉴于驾驶员孙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孙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下一步,高速交警松桃大队将继续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高速交警提醒:酒驾危害大,请广大驾驶人朋友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