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变道抢行出事故交警提醒文明行车
2024-07-22 13:42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杨臻)日前,青岛开发区交警曝光一起事故案例。在西海岸新区茂山路,胡某驾驶鲁B号牌小轿车行驶至事故地点时向左变更车道,适遇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事故地点同时向左变更车道,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
青岛开发区交警五中队调查后发现,胡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民警判定胡某、张某负同等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驾车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行驶、变道、超车等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观察左右同行车辆,观看路面通行情况,不争道、不抢行,做到相互礼让、文明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