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关交警:人≠货,货车违法载人“驶”不得!
2024-07-26 12:46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张晶晶)7月24日9时35分许,壶关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省道225线巡逻至林青庄村口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后车斗上搭载一名乘客,没有任何防护措施,非常危险。为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民警立即示意货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驾驶人雷某某称,车斗上拉的货物,怕不牢固,才安排人在后斗。随后,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了安全行车、乘车常识,要求乘车人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告诫大家为了自身安全自觉不乘坐货运车辆。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雷某某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扣3分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