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无证驾驶且使用伪造驾驶证被刑拘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通讯员 厚斌斌 王兆远报道)众所周知,开车上路必须具备驾驶资格,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甚至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总有些人心存侥幸,一心想着钻空子企图“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被公安一眼识破。

8月12日23时许,轮台县公安局阳霞公安检查站执勤民警开展临查临检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RF04**的水泥罐车行迹异常,驾驶人刻意躲避卡点检查。民警发现情况后,立即上前将该车辆拦停检查相关证件。

检查中发现,驾驶员石某出示的驾驶证与行驶证不一致,进一步核查发现石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所出示的A2驾驶证为假证。面对民警询问,石某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轮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阳霞中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石某依法处以罚款、行政拘留。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