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抛锚高速,贵州高速交警及时处置隐患
本网讯(石勇平、郭生林)8月19日8时24分,高速交警松桃大队在早间巡逻管控时,当民警巡逻至S15松从高速4公里处,发现一辆号牌豫QK****装载农用机械的轻型货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内,驾驶员在未打开车辆应急报警灯且车辆后方150米外未放置三角警示牌的情况下只身一人在车旁处理车辆故障,车旁不时有其他车辆飞驰而过,情形十分危险。
民警见状立即将警车靠边停靠,组织人员摆放好安全锥桶警示后方来车,并做好安全警戒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部署后,民警随即向驾驶员了解事件详细情况。
据驾驶员张某某告知,其驾驶车辆行驶途中水温过高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故停靠在应急车道紧急维修。了解情况后,民警协助张某某处理好车辆故障后,针对张某某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的方面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在未做任何安全措施及自身防护的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处理车辆故障的行为非常的危险。高速公路车流大,车速快,不打开应急爆警灯,也未设置三角警告牌提醒其他驾驶员,稍不注意就可能出现追尾或剐蹭身故,严重危害到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员听后也感到后怕,非常感谢交警同志及时到来帮忙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注意,不会出行此类情况。
最后,鉴于张某某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停车后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杜某某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出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状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后再上路。行车途中车辆异常应及时驶出收费站或进入服务区检查处置,紧急情况需临时占用应急车道需打开车辆应急报警灯,报警求助,并且在车辆后方150米外设置三角警示牌提示后方来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