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期还早,一家长让12岁小孩开车!家长:我一时大意了......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通讯员 刘亚楠 报道)近日,高昌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举报,称在某网络平台上有一条短视频,视频中有一位未成年人双手把着车辆方向盘,驾驶机动车,坐在副驾驶的母亲拍视频进行“炫耀”,并说孩子长大了...
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快速锁定嫌疑车辆及驾驶人,通过核查短视频中的驾驶人为吾某,今年12岁,坐在副驾驶拍视频的为其母亲米某,随后民警依法通知涉嫌无证驾驶的当事人及监护人通知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19日11时,民警与当事人的监护人米某取得联系,面对民警询问,起初监护人米某进行否认,并称自己目前在乌鲁木齐,工作繁忙无法离开。
期间,民警多次拨打电话,米某均找理由进行推脱,后来经过民警耐心开导,科普讲解法律法规,在13时,终于米某同意带着孩子来大队接受处理。
据悉,事发时,米某带着儿子去艾丁湖看望爷爷,在行驶途中,孩子出于好奇心,想体验一下驾驶汽车,米某看着路上没什么车,便将车辆交给了孩子尝试驾驶,期间,米某不仅没有反对,还觉得有趣,于是就用手机录下视频并上传至网络平台。
经过民警批评教育,米某及其孩子吾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也认识到行为的危害,米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保证今后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杜绝再出现这样的事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民警依法对米某“实施将非营运客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未成年人对事物充满着好奇,追求“速度与刺激”,但因驾驶技术不足,交通法规意识较差,对路况信息判断不到位,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暑假期间,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知危险、会避险,平平安安出门玩,开开心心过暑假。
现正值暑假期间,但交通安全不能“放假”。交警在此呼吁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学校重视落实安全教育,让每一位青少年都认识到非法驾车的危害,共同守护他们的成长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