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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醒”非“酒醒”,轮台公安查处 “隔夜酒” 案例

2024-09-04 15:47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通讯员 鲍兴福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了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是有一种情况,您可能忽略了而且很容易“中招”,那就是“隔夜酒”“隔餐酒”。

2024年9月1日早上6时15分许,轮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阳霞服务区南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驾驶员身上散发明显酒气,且神色紧张。

执勤民警判断该驾驶人可能存在酒驾行为,于是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进行检测,初步检测结果显示其涉嫌醉驾。

随后,7时45分许,民警将李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检,结果显示98.04mg/100ml,属于醉酒。经查,李某还存在高速公路超速驾驶的违法行为。

后经询问,驾驶员李某称8月31日中午和朋友聚餐时喝了白酒,认为休息十几个小时了,酒精应该被吸收代谢,就驾驶车辆上路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轮台公安提醒广大群众

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对酒精的代谢能力也不同。如果第二天需要开车,前一天晚上请尽量避免饮酒,否则仍有可能被查出酒精含量超标的情况,希望大家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触碰酒驾的“高压线”,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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