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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

屡教不改!”二次饮酒“被查获,错上加错!

2024-09-06 11:10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张晶晶)8月31日15时32分,壶关交警大队县城中队执勤民警在宋堡村路段开展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工作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D53***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随后对驾驶员郝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该驾驶人郝某表示十分后悔,觉得中午喝的酒,此时自己很清醒,丝毫没有酒意……种种侥幸心理作祟,就驾车上路,不料还是被交警查获。

民警在进一步核查驾驶人信息时,发现郝某某在2023年6月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过,此次查获属于“二次酒驾”。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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