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交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进校园 筑牢学生交通安全“网”
2024-10-11 15:23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10 日,烟台交警支队第二大队深入烟台第十四中学开展针对学生群体违法驾乘电动车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带去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必修课”。

活动中,宣传民警引导同学们学习“标准电动车”“超标电动车”的概念,通报近期发生的有关电动车事故典型案例,分析电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了解电动车违法的危害及其安全驾驶知识。
同时,通过近期开展的“一盔一带”活动,提倡同学们未满12岁不得骑行自行车及未满16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乘坐小轿车时系好安全带,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整个家庭”这种更容易让大人接受方式,使宣传教育范围更广泛。
期间,民警还充分利用辖区学校微信群,向学生家长推送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例、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内容,以此告知学生家长规范骑行电动自行车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通过此次活动,学生们纷纷表示,受到的教育很深刻,交通违法行为既害自己、害家庭,也对社会产生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今后要当好文明学生,守好法律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自觉远离危险行为,做到安全第一和珍惜生命。
下一步,烟台交警支队第二大队将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校方密切合作,共同加强学生骑行电动车管理,积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王晨光 李海侠 申善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