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六大队:交警秒变“修理工” 帮换轮胎暖人心

本网讯(邓琼)2024年10月18日17时15分许,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六大队民辅警巡逻至呼北高速河津方向712公里处时,发现一辆红色小型汽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后方未放置任何警示标志,车旁两人正手足无措的站在路边,民辅警立即做好安全防护上前询问情况。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和朋友带着两孩子从乡宁出发前往稷山,刚驶入高速公路没多久车辆右前轮就突然爆胎,由于不会更换轮胎,只能站在车旁干着急。了解情况后,民辅警立即从驾驶人车上迅速取出备胎和工具帮助其更换,在民辅警娴熟的动作下,轮胎很快被换好,为保证安全,民辅警将驾驶人引导至乡宁服务区。
到达服务区后,民辅警叮嘱驾驶人,备用轮胎不能长时间使用,应尽快找修理厂更换轮胎,确保行车安全,同时对驾驶人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告诉其如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紧急情况,务必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在车后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这样既能确保自身安全也要提示和保护过往车辆的行驶安全,驶员在民警耐心教育下,认识自己的错误,更是对民警的主动帮助和热情服务也表示非常感谢。最后,民辅警依法对其车辆发生故障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高速交警在此提示:如遇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轮胎漏气、爆胎这种紧急情况,驾驶员要握紧方向盘,切勿急刹车,将车辆缓慢停在应急车道后,第一时间打开应急双闪灯,并在车辆来车方向150米摆放三角警示标志架,更换轮胎后行驶车速不要超过备胎安全行驶的最高速。如遇到不会换备胎的情况,人员撤离至护栏外,时刻观察后方情况,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及时拨打高速报警电话。






